丹东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流程
一、申请
向所在的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低保(低保边缘)证等相关材料。
二、受理
乡镇(街道)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信息进行核实。
三、审核
经核实、公示无异议的,报县级残联部门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要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申请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所在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在确保不重复申报的前提下,可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所在地提出补贴申请。
四、审定
经县级残联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县级民政部门审定批准后,为申请人办理补贴发放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