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的住院、门诊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一)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全省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差距。
支付比例:参保人在本市就医,对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其中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政策规定的支付比例不低于85%、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75%、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65%。
最高支付限额:居民医保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叠加居民大病保险)不低于各市上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
(二)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对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