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1.2023年5月1日后在潍坊市区首次就业,申请时间与就业登记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
2.在潍坊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社保在市区缴纳,工作单位在县(市)的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
3.在潍坊市区无住房登记信息,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
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潍坊市区新就业人员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向工作单位所在区住建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社保证明;
2.住房查询证明;
3.学历证书;
4.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
5.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产权人银行账号、产权人身份证;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7.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入职证明或录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