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养狗什么情况会罚款
1、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个人养犬超过每户限养数量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变更登记手续的;
(三)未按规定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的;
(四)携犬出户未为犬佩戴犬牌的;
(五)携犬出户未按规定为犬束牵引带的;
(六)乘坐电梯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携犬,对他人造成影响的。
2、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放任犬自行出户的;
(二)遗弃、虐待犬情节严重的;
(三)组织、参与斗犬等伤害犬的行为的;
(四)携犬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或者场所的。
3、违反本办法规定,个人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大型犬,或者在一般管理区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和大型犬未进行拴养、圈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4、违反本办法规定,单位养犬未进行拴养、圈养,出院遛放的,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养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5、违反本办法规定,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为犬接种狂犬病疫苗的;
(二)从事犬的诊疗等经营活动,经营场所未设有独立的出入口的;
(三)随意丢弃犬的尸体的。
7、违反本办法规定,养犬占用公共区域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携犬出户未即时清除犬粪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