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连云港开始执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这意味着以后办理婚姻登记不用返回原籍,可以就地办理。
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连云港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双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