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申请实物配租的条件
1.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县城区城镇常住户籍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
2.收入状况符合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
3.申请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在县域内外无私有房产或者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m2的。
新就业人员:
1.新就业人员申请人需具备大、中专学历以上;
2.被县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满1年,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自全日制院校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
4.申请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在县城区内无私有房产;
5.对于用人单位引进的高学历、有特殊技能的人才,经相关部门认定,不受工作时间限制。
外来务工人员:
1.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为非泗阳县城区户籍;
2.申请人被县城区企业单位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3.申请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在县城区内无私有房产;
4.对于用人单位引进的有特殊技能的人才,经相关部门认定,不受工作时间限制。
(二)申请租赁补贴的条件
1.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县城区城镇常住户籍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
2.收入状况符合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
3.申请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在县域内外无私有房产或者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m2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