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在发生事故24小时(周末72小时)内,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报经办机构备案,30日内向工伤认定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并治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材料到经办机构进行待遇申报。具体材料如下:
①医疗费申报需提供:《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门(急)诊病历原件、门诊处方底单、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病历、费用清单、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的提供)、再次治疗、转院就医的填报相应的审批表。
②伤残待遇申报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费收据原件等。
③工亡待遇申报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工亡职工死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④供养亲属待遇申报需提供:《供养亲属资格审批表》、供养亲属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供养亲属与工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供养亲属生活来源证明等经办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