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对象+申请条件

地方特产2023-10-24 13:16:48佚名

鹤山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对象+申请条件

  鹤山市保障房申请人员基本准入条件

  (一)青年人

  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人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地址属鹤山市城镇社区;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二)新市民

  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人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申请人与本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本文标签: 住房  申请人  鹤山市  家庭  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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