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使用、发电生产、城市燃气、加油(气)站、应急救援、医用氧等涉及国计民生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确需在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可向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报,经批准后方可通行。
办理条件:
自来水使用、发电生产、城市燃气、加油(气)站、应急救援、医用氧等涉及国计民生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办理流程:
步骤一、带齐所需资料到窗口提出申请。
办理地点: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科209室
步骤二、工作人员审查资料后,受理符合申请规定的资料。
办理地点:业务受理窗口
步骤三、工作人员将申请资料递交给上级部门审批。
步骤四、发放《东莞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区域通行证》。
办理地点:业务受理窗口
温馨提示
受理审批需5个工作日,请企业或单位提前提交申请,避免影响运输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