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网约车从业要求一览
一、网约车出租汽车车辆条件
申请在镇江市从事网约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七座及以下乘用车;
2、车辆使用性质等级为预约出租客运;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4、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以及轴距不低于市区同期巡游出租车标准;
5、自行驶证载明的车辆处置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6、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具有人像识别、录音录像、实时调阅功能且图像清晰的车内影像摄录装置。
注:新能源车型除符合上述条件外,续航里程不低于三百五十千米。
二、网约车出租汽车驾驶员条件
申请从事网约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
3、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十二分记录;
4、拥有镇江市居民身份证或者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