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生儿医保缴费时间(南宁新生儿医保缴费时间规定)

地方特产2023-09-06 21:34:51佚名

南宁新生儿医保缴费时间(南宁新生儿医保缴费时间规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组成。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2024年度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

  出生3个月后参保缴费的,按照普通居民缴费标准执行,即: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期间缴纳2024年度参保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380元/人•年。在2024年7月1日以后缴费的,财政补助部分资金须由个人承担,即个人承担为380元+财政补助部分(金额待定)。

  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有什么规定?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按以下两种情况享受医保待遇:

  1.在出生当年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例:新生儿在2022年5月4日出生,在出生后3个月内,即在2022年8月3日前缴纳2022年度医保费,则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例:新生儿在2022年11月10日出生,在出生后3个月内,即在2023年2月9日前补缴2022年度医保费,并缴纳2023年度医保费,可以从出生之日起享受2022年及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2022年度医保费,仅缴纳2023年度医保费,则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本文标签: 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  待遇  参保  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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