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养老保险费可以一次性缴满15年吗?
可以。
达到退休年龄而养老保险费未缴满15年的,可以通过延缴或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等方式办理。
方式一、养老保险继续缴费:
继续缴费就是按月延长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还没有缴满15年且满足延长缴费条件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申请条件:
1、广东省内非佛山市户籍参保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性纯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女干部5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满15年,最后参保地为佛山市且在佛山市内连续参保满5年或以上的,可按规定在佛山市申请办理继续缴费手续。
2、广东省外户籍参保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户籍所在地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佛山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含10年)以上的(含在本省其他地方参保转入佛山市的缴费年限),按规定选择佛山市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可在佛山市申请继续缴费。在户籍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把社会保险关系转回到户籍地,在户籍地办理继续缴费手续及申领养老保险待遇。
3、本市户籍参保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按规定申请继续缴费。
▲注: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继续缴费。继续缴费期间计算缴费年限,不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方式二、办理一次性趸缴:
一次性趸缴即一次性付清所有养老保险费的意思,当按规定延长缴费后仍不满足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以申请一次性趸缴。
申请条件:
在佛山办理了继续缴费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佛山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1、广东省户籍参保人继续缴费至男65周岁、女60周岁,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2、广东省户籍参保人在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并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的,可以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3、2011年7月1日前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延续缴费累计满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至满15年。
▲注:一次性趸缴人员缴清全部费用后,可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