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人才扶持政策(聊城的人才政策)

地方特产2023-09-02 21:07:20未知

聊城人才扶持政策(聊城的人才政策)

  人才扶持政策:

  1.项目扶持

  ①对顶尖人才及其团队在聊承担的重大科研或产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项目资助或6000万元的直接股权投资支持。

  ②引进人才获得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100万元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给予项目承担单位5~2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③引进人才入选国家、省部级人才工程的,按照国家、省人才资助经费额度给予入选人才1:1配套。

  ④鼓励支持企业加强人才培养、申报人才工程,对自主培养入选国家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根据层次高低,每名给予企业法人一次性奖励5~30万元。

  2.融资扶持

  对引进人才创办的已进入产业化初期的创新创业项目,因流动资金不足申请融资的,由市属担保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融资担保,并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成功吸引权威部门认定的社会风险投资的,由市级投资基金提供不超过30%的跟进配套投资,最高可达5000万元。建立“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专项用于合作银行开展“人才贷”业务形成不良贷款的损失补偿,补偿标准为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50%。

  3.创业扶持

  ①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企业最高贷款额度300万元。

  ②给予不少于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及最低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③初创企业优先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技能培训、创业项目指导、创业导师服务等服务。

  ④每年评选不超过50个优秀青年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项目资助。

  ⑤对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孵化基地,择优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认定备案的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择优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新创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4.科研扶持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并立项的,给予项目承担单位5~20万元的资金奖励和补助。对人才在聊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按照国家或省奖励额的同等标准予以奖励。

  对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收入的10%、固定研发人员占总人数的20%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给予20%、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特别重大的创新项目可“一事一议”给予扶持。

  5.中介扶持

  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每成功引进1名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来聊工作,经评审认定后给予2~20万元一次性资助。

  鼓励用人单位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赴外地集中招才引智活动,每个单位每次最高补助2000元。

  6.平台扶持

  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科研创新载体,对新获批准认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对新获批准认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平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企业在一二线发达城市设立研发机构,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硕士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经认定享受我市引进人才同等待遇。支持企业在知名院校合作共建实验室、设立研发分部,市财政对企业租赁办公场地、人才引进培养等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本文标签: 万元  人才  企业  项目  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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