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条件
1.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辖区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下同)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脱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学生本人和直系亲属患新冠肺炎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收入无法满足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
办理时间
1.在校大学生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8月18日,首贷学生来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磻溪镇高新三中院内)现场办理。
2.新生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9月30日,来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现场办理。
3.续贷学生8月1日至9月30日网上自主进行办理。
注意事项
1.网上在线申请填写的信息必须保证和纸质材料的信息完全一致、真实有效;家庭住址要细化到所住村组或居住楼层及门牌号;每个贷款学生必须有QQ号;对弄虚作假、信息不全、错误的后果责任自负;
2.所提交资料统一要求A4纸打印(复印),现场查看原件并当面退回原件;
3.凡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签订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办理。
4.联系电话:0917—675384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及身份证、户口本复印格式可在附件中下载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