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不认贷"什么意思: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俗理解,就是不论该家庭此前是否使用过商业贷款购房,有没有过贷款记录,只要在购买时家庭所有成员在汕尾均无住房,即可符合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可按首套住房申请住房贷款。
“认房不认贷”后,能带来哪些好处?
“认房不认贷”的新政,支持了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对于有置换、改善类住房需求的汕尾家庭,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改善类需求,将带来切实的作用。
举例来说,市民李先生家庭名下有一套房,是2017年贷款购买的。如今,因为家有二宝,李先生想换一套大点的房子。按照之前的政策,因为有过贷款记录,李先生即便是还清贷款后卖了名下这套房子再买,申请商业贷款时,也只能视为二套房。执行“认房不认贷”的新政后,李先生再“卖小买大”,申请商业贷款时,就可以视为首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