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住证续签窗口办理流程
办事流程
1、受理。查询“广东省流动人口信息系统”,核定申请人居住登记信息是否有效,居住证是否满1年之日前1个月后。(1)居住信息有效,居住时间满1年之日前1个月后,居住地址不变或居住地址本地市范围内已变更,予以办理居住证签注。(2)属于经核查或经申报已注销居住登记或居住证信息,不予签注,告知其需重新办理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再申领居住证。
2、擦写。当场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擦写居住证有效期限。如属本地市内居住地址已变更的,一并擦写居住地址。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进一步核实其居住证信息是否虚假,如果属于虚假情况,一并注销居住登记信息和居住证。
注意事项
1.居住登记信息有效,居住证有效期满之日前1个月后,居住地址不变,予以办理居住证签注。
2.属于居住地址镇区内变更的,不予签注,按变更更正登记项目业务办理,并变更(擦写)居住证居住地址和有效期限。属于居住地址跨市变动的,不予签注,需重新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
3.属于经核查或经申报已注销居住登记或居住证,不予签注,告知其需重新办理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如果居住登记注销超过半年或在其他地市申领了居住证的,需再次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再申领居住证。
4.关于代办: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除以上人员可申请代办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