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省内通办”(未满十六岁)
受理范围
申请时未满16周岁,与代办的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之外的本省县(市、区)共同生活居住的。
办事流程
监护人陪同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
受理地公安机关进行初审
推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受理地公安机关发放证件
办理地点
就学、居住地派出所
监督电话
0830-3199180
地方特产2023-12-04 15:11:22未知
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省内通办”(未满十六岁)
受理范围
申请时未满16周岁,与代办的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之外的本省县(市、区)共同生活居住的。
办事流程
监护人陪同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
受理地公安机关进行初审
推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受理地公安机关发放证件
办理地点
就学、居住地派出所
监督电话
0830-319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