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业务指南
一、申请人员条件
城乡困难残疾人家庭有生活环境无障碍改造需求,且近五年内未进行过无障碍改造,每年年初向户籍地村(社区)提出改造申请。
二、需提供材料
残疾证、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低保边缘证)或建档立卡户证明等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三、办理路径
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
四、 办理时限
申请即时受理(县区残联根据本地工作实际,于上半年安排固定时间入户筛查确定)。
五、改造内容
主要围绕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房门改造、卫生间改造、院面硬化等方面开展无障碍改造。
六、温馨提示
保障您便捷办理,申请前,可先拨打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电话咨询,或咨询当地县区残联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