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新泰新就业租房补贴发放标准(新泰房屋租赁)

地方特产2024-01-02 13:40:22未知

泰安新泰新就业租房补贴发放标准(新泰房屋租赁)

  一、阶段性租赁补贴申请对象

  通过租赁住房解决居住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

  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最近一年内在新泰市首次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与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至少一个月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新泰市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职工。

  二、阶段性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新就业职工学历层次确定补贴标准:

  大专学历补贴标准为300元/月;

  本科学历补贴标准为350元/月;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补贴标准为400元/月。

  承租人个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给予补贴,累计发放阶段性租赁补贴不超过36个月。

本文标签: 新泰市  标准  住房  阶段性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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