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小学学费3000元/生·学期、初中学费4000元/生·学期;住宿费统一按700元/生·学期。
二、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政策
1.学校收费以及退费应严格按照《江西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赣发改价费规〔2023〕13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赣发改价管规〔2021〕82号)有关规定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本次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低于现行收费标准的,所有在校学生均按照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3.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应通过公示栏、门户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常年向学生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单位、减免规定、退费办法、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允许下浮,下浮幅度不限。自202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