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1.缓缴社会保险费: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的基础上,扩大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区市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一次性扩岗补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业,给予15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4.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5.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所在企业无欠缴社会保险记录),及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金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6.失业补助金: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限最长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