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
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对新引进落户的出站博士后给予最高30万元生活补贴。
实施海外人才集聚行动
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高校博士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对持有香港工程师学会会员、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员、美国绿色建筑认证专家、金融风险管理师等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海外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符合条件的可评定为高层次人才。鼓励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创业,最高按照企业区级经济贡献的100%比例给予奖励。对带项目、带资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予以重点倾斜支持。用人单位引进海外人才成效显著的,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设立海外“人才飞地”就地使用人才的,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