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助所需材料
(1)莆田市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表及花名册;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境)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劳动合同(其中,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
(4)非莆籍毕业生提供“户口簿”上“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省级公安厅局印章页”。
附: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1)申请对象条件:
2020年1月1日(含)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当年度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莆工作6个月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用人单位条件在莆田市税务登记注册的,且在我市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
二、补助标准:
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分别一次性给予毕业生个人1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非莆籍毕业生再分别增加300元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