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享受的优惠政策
1、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每月享受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根据物价、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等动态调整。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
2、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每人每年发放400元交通补贴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办理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3、安家费补贴。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4、培养培训。“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5天,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在岗服务满一年后,由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能力提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