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关于规范新昌县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管理的通知如下:
分类合理确定指导价:
(一)公办托育机构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管理。按照公益性和家庭合理分担托育成本的原则,统筹考虑本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二)民办托育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价格,每人每月保育费收费(不含膳食费,下同)。托大班(混合班)、托小班、乳儿班分别不高于上一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本地年收入/12折算到月)40%、50%、60%。
(三)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按“分级定价、优质优价”的原则,分级制定。一级托育机构托大班(混合班)、托小班、乳儿班分别不高于上一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本地年收入/12折算到月)40%、 50%、60%。二级和三级托育机构的托大班(混合班)、托小班、乳儿班分别不高于一级托育机构的90%和85%。
(四)半日托(不少于4小时)收费,应不超过全日托相应标准的70%。计时托收费,每小时不超过全日托折算到日标准的30%;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以上收费等于(或)低于托育机构收费指导价格的为普惠性收费。经研究确定2023年新昌县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指导价格明细(具体见附件),后续根据新昌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