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启动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气源采购和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
2023年4月1日,上游供气企业上调了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采购价格。为缓解居民用天然气采购价格上涨矛盾,保障居民用气稳定,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启动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气源采购和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对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同向进行调整。
联动后销售价格: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由1.76元/m³调整为2.02元/m³;第二阶梯、第三阶梯分别按照第一阶梯气价的1.2倍、1.5倍执行,标准为2.42元/m³、3.03元/m³。
执行时间:
联动后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