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嘉兴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租住单身人才公寓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在嘉兴市区无住房;
3、从嘉兴市外引进(含本市高校市外生源)到嘉兴市本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
(二)从嘉兴市外引进到嘉兴市本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居住条件确实有困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房源有余的情况下,也可租住单身人才公寓。
1、近三年内引进的大学专科以上历届毕业生;
2、经批准的其他特殊人才。
(三)从嘉兴市外引进到嘉兴市本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在市区无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租住高端人才公寓:
1、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硕士学位的或在某领域有突出贡献(指获得市地级二等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2、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及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3、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地(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
4、在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重大工程等领域或引进大院名校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5、来嘉兴投资、创办企业,或从事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的海外留学人才;
6、在嘉兴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7、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的其他特殊人才。
(四)在高端人才公寓房源有余的情况下,对已在单身人才公寓居住满三年、落户嘉兴,但尚未落实市区住房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暂时租住(半年)高端人才公寓。
二、申请材料:
符合单身人才公寓租住条件的,由租住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凭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工作介绍信、经鉴证的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彩色一寸近照二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二)其他各类人才按照第五条要求,提供全日制学历证书、户籍证明、身份证、经鉴证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彩色一寸近照二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三)填写人才公寓预约登记单并经人才公寓开发公司核准同意。
符合高端人才公寓租住条件的,由租住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提供由国家认可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二)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彩色近照;
(三)经鉴证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咨询电话:
0573-82651017、0573-8361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