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手续(咸阳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手续材料)

地方特产2023-07-28 23:40:49佚名

咸阳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手续(咸阳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手续材料)

  一、咸阳民政局离婚手续

  1、初审:双方当事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双方当事人户口薄原件(或者公安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双方当事人结婚证原件(或者结婚档案)。注:现役军人一方需提供部队开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2、受理: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持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每人两张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3、冷静期:受理申请次日起30日为冷静期。

  4、登记:三十日,双方都未撤回离婚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证。双方未共同到场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咸阳民政局离婚条件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当事人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七)双方自愿结婚;

  (八)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九)当事人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咸阳民政局离婚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结婚证;

  4、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本文标签: 当事人  户口簿  民政局  咸阳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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