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 决定于2023年12月24日0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全市范围。
2. 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结果另行通知。
二. 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部门通过媒体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教育部门通知并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3、卫生健康部门通知并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每日向社会公布全市定点收治及专门防治的医院名单及接诊情况,指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三. 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各有关部门立即安排部署,认真督导各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6时前上报当日应急响应情况。
2、我办将对各责任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联系人:范卿 电话及传真:32036338
邮 箱:xytwzm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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