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一)年度应发工资达到24万元以上或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00元人民币以上;
(二)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三)未取得学士学位的优秀本科生及优秀专科毕业生;
(四)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引进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工种技师;
(五)管理期内省、市、区管拔尖人才;
(六)在我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博士、15年以上的硕士、20年以上的学士;
(七)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八)年度纳税额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推荐的人才。[具体按《石家庄市栾城区关于优化升级人才政策八项措施实施办法》(石栾人才〔2020〕1号)执行]
注意:服务对象中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第二、三、四、七类人才需在2020年7月1日以后开始在石家庄地区缴纳社保。第六类人才学位以申报人才绿卡时学位为准,工作时间以在我区连续就业的初始时间为准。已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的人才,凭卡可享受我区人才绿卡服务项目(资金补助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服务项目:
申领流程:
石家庄栾城区人才绿卡A卡和B卡:已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的人才,凭卡可享受我区人才绿卡服务项目(资金补助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石家庄栾城区人才绿卡C卡: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