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机动车号牌;
(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七)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被代理人的委托书(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不需要出具纸质委托书)。代理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