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补贴申报条件
享受育儿补贴金政策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其中:
(1)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生育二孩及以上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育儿补贴金。
(3)现家庭中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均可以享受育儿补贴金。
2.申报育儿补贴金的该子女为五峰户籍居民,且其母亲为大宜昌市户籍居民。
申报时间
育儿金补贴须在孩子3周岁内向该子女首次入户(或外地市首次迁入)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该子女超过3周岁以后,不得再要求补领育儿补贴金。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子女,按每孩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年满3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