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川区产权型人才公寓二次销售规定
产权型人才公寓自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期间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发布政策要求为准)。
因特殊情况确需交易的,由政府按购房人购房原价回购或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
满5年但不满10年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以应计收的房屋契税价格为准)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办理不动产登记后超过10年上市交易的,不需补交土地增值收益。
地方特产2024-02-07 00:24:00未知
淄博淄川区产权型人才公寓二次销售规定
产权型人才公寓自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期间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发布政策要求为准)。
因特殊情况确需交易的,由政府按购房人购房原价回购或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
满5年但不满10年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以应计收的房屋契税价格为准)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办理不动产登记后超过10年上市交易的,不需补交土地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