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居民医保享受“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指南
受理条件
参加省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人员中符合“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限定支付范围的患者。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 | 原件和复印件 | 2 | 现场提交 | 纸质、电子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复印件 | 1 | 现场提交 | 纸质、电子 |
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现场提交 | 纸质、电子 |
申请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下白水村城投大厦二号栋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10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受理 | 14个工作日 | 《湖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3号)第四条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湖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3号)第四条 |
办结 | 5个工作日 | 《湖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3号)第四条 |
办结时间
承诺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