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在校大学生或毕业2年内大学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创业,按规定给予3000元至1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含毕业5年内在我区创业的大学生)、合伙创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企业),落实20万元至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吸纳就业
一、加大扩岗政策支持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能力强的企业,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就近办、加速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为企业扩岗提供就业政策支撑。
二、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三、是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岁—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好就业、就好业措施
一、是最大限度稳市场主体促就业
全力做好稳就业惠民生18条政策逐条落实落地,加速推进“就业创业促进年”33条措施发挥最大效应,全面梳理“六新六特六优”产业企业清单,各地使用政策性岗位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
二、是最大力度保重点群体扩就业
大力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持续拓宽市场吸纳就业“主渠道”,加快“三支一扶”和“四个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募,8月15日前人员基本落实并纳入统计。企业见习随时报名随时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实习人员9月1日上岗。加大就业援助帮扶力度,指导市县精准提供“1311”就业帮扶,对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采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是最大程度强培训创业带就业
深入实施“技能宁夏”行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基础作用,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组织“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强化重点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精准化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竞争力和稳岗率。持续推进“创业宁夏”行动,一体落实“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帮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扩大“创业贷”“宁岗贷”“崇军贷”发放规模,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自主创业,带动更多就业。
四、是最大精度优公共服务增就业
强化政企校、区市县联动,广泛开展“直播带岗”“直播带人”和创业访谈等“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持续开展“百日千万”等专项行动,保持网络招聘热度不降、线下招聘强度不减,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办好“技能中国行2023-走进宁夏”暨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全国劳务协作暨劳务品牌发展大会、全国“源来好创业”青年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全国青年求职实训营项目试点,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水平。
五、是最大力度维护职工权益保就业
主动适应经济恢复加速形势,及时指导企业做好职工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支付等工作,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开展欠薪线索“动态清零”行动。实施打造金牌调解组织三年计划,优化仲裁服务,推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四项快办行动。持续开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行动,着力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