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件
时限: 0个工作日 审批人: 窗口收件
办理结果: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签发 《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 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 《受理通知书》或 《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
时限: 0个工作日 审批人: 窗口受理
办理结果: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签发 《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 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 《受理通知书》或 《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或河南政务服务网接收申报材料,
3、审核
时限: 0个工作日 审批人: 审核专员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标准:在受理申报材料后, 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启动特殊环节进行辅助审查。
4、决定
时限: 1个工作日 审批人: 审批专员
办理结果:作出准予审批 (办理) 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 作出不予审批 (办理) 决定的, 签发《不予审批 (办理)告知单》。
审查标准: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5、送达
时限: 0个工作日 审批人: 窗口出件
办理结果: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审查标准:窗口领取或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