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镇平县2024年上半年征兵公告 2021年镇平县征兵

地方特产2023-12-19 14:56:40未知

南阳镇平县2024年上半年征兵公告 2021年镇平县征兵

  南阳镇平县2024年上半年征兵公告

  一、报名时间

  男兵:2023年12月1日开通男兵应征报名窗口,之后全年均可报名。上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

  二、报名方式

  全国统一征兵报名唯一官方网站,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应征报名。

  三、征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含2024年夏季毕业的大学毕业班学生),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型人才入伍。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四、征集条件

  (一)身体条件:按照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

  1.体重BMI,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男青年为17.5≤BMI<30.其中17.5≤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2.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条件兵另行规定。

  3. 血压,收缩压:90- 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90毫米汞柱。

  4. 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详细应征体检标准请上全国征兵网查询了解)

  (二)政治条件:按照新修订的《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五、征集方式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报名应征。应征公民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届毕业生的,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上半年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六、应征程序

  (一)兵役登记。1月1日至6月30日,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栏目,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兵役登记。

  (二)网上报名。完成兵役登记后,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应征报名栏目申请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到所在乡(镇)武装部确认报名相关信息。

  (三)初检初考。报名信息确认后,由所在乡(镇)武装部通知参加身体初检和政治初考,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准备送至县征兵体检站体检。

  (四)体格检查。县征兵办依托选定的征兵体检机构,集中组织预征对象参加体检。

  (五)政治考核。对体检合格应征公民的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六)役前教育。利用7天左右时间,采用集中管理的方式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的人员进行役前教育,主要淘汰思想意识不坚定、身体素质不过硬、集体生活不适应的人员以及上级要求的特殊情况。

  (七)审批定兵。按照南阳市量化审批定兵组织实施办法(试行),由县征办召开集体定兵会议,进行定兵。

  (八)张榜公示。县征兵办对预定新兵名单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九)批准入伍。预定新兵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征兵办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申请学费资助的大学生,需将盖有县征兵办公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七、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一)优先优待

  大学毕业生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分配,参军入伍时享受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绿色通道”。

  (二)学历提升

  1.升学复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学费减免: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减免。对从我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读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生活费补偿,大专毕业生一次性给予7000元生活费补偿,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8000元生活费补偿。

  3.免试专升本: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4.研优待: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退役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七、政策咨询

  (一)了解详细征兵政策规定,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查询。

  (二)镇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电话:0377-65794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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