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收费政策
1.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制定雄安新区供热价格的通知》(雄安改发〔2023〕431号)的文件规定,居民用户供暖费按建筑面积收费标准为每供暖季22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供暖费按建筑面积收费标准为每供暖季35元/平方米。对按面积收费的居民和非居民用户,供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3.2米(不含3.2米)的,按建筑面积和层高系数计费,即供暖费=供暖价格x建筑面积x(实际层高÷3.2),加价最高不超过1倍。
2.对实行整体供暖的新建住宅,首次供暖费用纳入房价费用,统一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
3.供暖期间供暖费计费时间按整个供暖季确定。
附:线下客户服务中心缴费
供暖用户需携带房产证(如房产证暂未办理,需携带《雄安新区安置住房房款结算通知书》)、产权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携带代办人、产权人双方身份证)前往我公司各片区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厅或营业网点)进行缴费。
缴费具体地点如下:
容东片区:容东罗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八于街77号)、
容东金湖北街16号(启泰花园底商);
容西片区:容西尚善街24号;
雄东片区:雄东马莲南街1号;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