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地铁电子年卡票务规则
1.购买后自动激活计时,重复购买有效期不顺延,乘次不叠加。有效期内可不计里程乘坐昆明地铁线网任意线路,根据卡券种类设定相应乘次。
2.一码只限一人使用,使用期间不可提现、转赠、代付等。每次乘车扣减1次乘次,有效期到期或乘次用尽后失效,不可续期或充值。
3.乘客需在有效期到期前完成出站,若出站的时间超过卡券有效期,卡券将自动失效,系统将按实际乘坐里程自动从乘客绑定的银行卡中扣费。
4.电子年卡、月卡一经使用(有进出站记录)或已开具发票或有效期到期的无法办理退票。
5.使用电子年卡、月卡扫码后未进站,可在15分钟内在车站客服中心办理免费更新后再次扫码进站。
6.进站后超过180分钟乘车时限,出站将在扣减电子年卡、月卡乘次的基础上,加扣2元超时费用,在本次乘车行程结束后自动从乘客绑定的银行卡中扣费。
7.使用电子年卡、月卡过程中,如存在不完整行程(有进站无出站),须补登出站行程才能正常使用。补登后系统自动扣减乘次。如超过有效期或乘次用尽,系统将按实际乘坐里程自动从乘客绑定的银行卡中扣费。
8.乘车行程撤销时,系统将自动退回已扣减的乘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