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10月10日17:00
特别提示:宿迁市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对于人民法院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教师,给予注册不合格结论。对于有其他师德师风失范情形或出现过违法犯罪行为的,由注册机构视具体情节做出注册结论。符合丧失教师资格或者撤销教师资格情形的,将及时丧失或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
知识拓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注册不合格人员,原所持证书不再受理重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