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绍兴诸暨市农村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信息如下:
奖励扶助标准:
奖扶是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的一项奖励制度。针对农业户口独生子女和两女户父母的一种补贴,对符合规定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年960元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在确定农村“低保户”时,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其家庭收入;取得奖励扶助金的“五保户”,不影响其原有待遇。
奖励扶助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为诸暨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以户改前标准认定)
2.1973年至2015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
4.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196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未婚单亲收养的
3.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4.2006年1月1日后由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
5.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