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停条件
报停后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供热设施具备实现单独暂停用热条件、不存在历史欠费且不是新接入首次用热的新小区符合房屋报停条件。
报停所需资料
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不是本人办理,需要委托办理报停的热用户,需要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停热用户需要先填写报停申请表,之后由我公司工作人员根据用热户提交的报停申请表上门采取停暖措施,同时签订报停协议书,报停协议有效期一年,每年均需要重新签订。
报停办理时间
自2023年5月1日开始,至2023年10月15日结束。根据《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逾期不办理的热用户视为正常用热,应按照规定缴纳相应采暖期全额采暖费用;凡办理报停业务的热用户,本采暖期不再办理恢复用热,报停后私自开通的一切责任由该热用户承担。
服务地址: 水木清华北门昊成供热收费大厅|
咨询电话:0312-7621686
受理时间:8:00-12:00 下午1:30-5:30 节假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