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研究生待遇
威海市委组织部和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威海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对2023年以后首次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全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发放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和一次性返乡留威补贴。
条件:
1、2023年(含)以后首次到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全职工作的硕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来我市就业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首次申请时需在非公有制企业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注:非公有制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威海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中央、省、市、区市所属的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以及国有控股超过50%(含)的企业。
补贴详情:
1、硕士研究生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补贴;
2、我市冲击千亿目标、百亿目标企业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每月享受50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
注: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累计最长发放3年。
3、为符合青年人才生活补贴范围的威海籍毕业生和驻威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1万元、硕士研究生5000元、本科毕业生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返乡留威补贴。威海籍毕业生是指威海高中学籍毕业生,驻威高校毕业生是指最高学历在驻威高校取得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