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银川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审批表》;
2、本人户口簿;
3、身份证原件;
4、残疾人证原件;
代为办理情形:
1、银川市困难残疾人的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可以代为向其所在地乡镇(街道)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自愿提出申请银川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银川市困难残疾人所在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特别提示:
残疾人证有效期满后,应于次月停发补贴;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并提出补贴申请的,应于新残疾人证发证当月计发补贴,同时可视情按照新发残疾人证登记的类别和等级对应的补贴标准补发最多不超过3个月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