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嵊州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如下:
注 册 对 象:
本次注册对象为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任教的在岗教师。其中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的在岗教师,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具体为以下四类人员:
1.2018年注册合格已满五年需要重新注册的普通中小学教师。
2.新教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
3.符合注册条件而没有参加过注册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在岗教师。
4.在以往注册中属于暂缓注册对象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教师。
注 册 条 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的教师资格类别与所任的教育教学岗位相适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良好。
3.上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4.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培训任务,培训考核合格。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完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班主任、指导教师等其他任务。
(二)申请定期注册的,除具备首次注册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有效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注册有效期内,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分。教师每年取得的培训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受疫情影响,原则上本注册周期取得的培训学分应不少于264学分,对学分结构暂不作要求。培训学分具体指从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
注 册 程 序:
1.布置落实
10月21日前,各校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23年嵊州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学校的分管领导及管理员用钉钉扫二维码入群进行咨询与联系,各校尽早做好学校应注册人员梳理,及时通知到位。
2.网上报名
申请注册人员请于10月24日-3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找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实名注册、网上申报、提交申请。2018年已完成定期注册的人员只需按原登录密码进入进行申报即可。
3.学校审核
学校应于11月8日前按照注册条件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2018年注册合格重新注册对象要结合近五年的培训纪录、学校考核结果和《教师资格证申请登记表》等进行现场初审,由学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小组提出是否准予注册的意见,校长签名,单位盖章,通过初审的教师名单在校内公示7天,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做好确认工作。网上确认完成后,填写《2023年嵊州市 XX 乡镇(学校)办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首次注册人员名册》,并将电子稿发送至1054744823@qq.com邮箱。
4.受理注册
11月9日-10日由乡镇、学校以注册点为单位集体向教师进修学校7幢一楼713室童老师上交材料,办理注册相关手续。上交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整理:
①《2023年嵊州市 XX 乡镇(学校)办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首次注册人员名册》1份,必须校长签名,单位盖章;
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③《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A4纸)一份,申请注册教师资格证原件暂存各确认点工作人员处;
④培训学分证明,其中首次任教人员应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⑤以乡镇、学校为单位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和年度考核证明;
⑥聘用合同(在岗非在编人员)或相关材料。
嵊州市教体局在11月20前完成审核;绍兴市教育局在11月30日前完成复审,并报省教育厅进行终审。
工 作 要 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严格把好注册关,确保教师定期注册的严肃性。申请人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合格的,应当撤销,5年内不得申请注册,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学校故意帮助本校教师提供虚假材料的,追究相关人员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2.各校要严格按时间完成注册工作。注册工作的时间节点由教育部控制,而且中国教师资格网只在上班时间开放,下班以后及双休日不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