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乡居民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湘潭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

地方特产2023-10-10 16:31:05未知

湘潭市城乡居民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湘潭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

  关于湘潭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详情如下: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本市)报销标准如下: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元):200

  再次在同级别住院起付标准 (元):100

  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例 (%):85%

  二、一级及以下医院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元):500

  再次在同级别住院起付标准 (元):250

  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例 (%):82%

  三、二级医院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元):800

  再次在同级别住院起付标准 (元):400

  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例 (%):80%

  四、三级医院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元):1200

  再次在同级别住院起付标准 (元):600

  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例 (%):65%

  城乡居民住院年度内累计起付标准不超过3000元;年度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本文标签: 标准  首次  比例  年度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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