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的前身是《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没有办理门槛。
目前个人已经不需要单独办理失业证,《就业创业证》的电子证将在首次就业或失业登记时自动生成。
《就业创业证》作用:
《就业创业证》实行实名登记,仅限本人使用。劳动者在失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期间的《就业创业证》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单位招用就业的《就业创业证》由用人单位保管。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待遇。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凭《就业创业证》享受有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享受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时,应当出具享受人本人的《就业创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