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异地就医政策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
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简单地讲就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双向享受本地就医待遇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政策标准。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待遇标准。
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或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自行外出就医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