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 宁夏对毕业大学生的政策

地方特产2023-09-06 22:26:41佚名

宁夏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 宁夏对毕业大学生的政策

一、见习对象

1、具有宁夏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

2、具有我区户籍年满16-24岁失业青年。上述青年的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见习岗位要求。

二、见习范围及期限

凡符合见习对象条件的未就业青年不受地域限制,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见习基地。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满后,见习者自主择业。

三、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行标准为:永宁县每人每月1840元。青年见习期间,人社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并为见习青年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生社保补贴

对于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与其参加就业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五、报名方式

符合见习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点击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六、咨询电话

0951-8019678

本文标签: 青年  期限  宁夏  对象  条件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