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报销比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运行,扩大政策受益面,兰州市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制度的通知》,将于2023年8月1月起执行。
调整提高待遇标准。“两病”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统筹报销比例由 50%上调至70%,年度支付限额(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400元,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800元,同时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支付限额1200元)及支付年限(5年)不变。
信息来源:城关区医保局(点击查看)